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
十四届长沙市委第十轮巡察全部完成进驻,各巡察组联系方式公布6月1日(rì),长沙河西某小区,王先生站在自家车位前(qián),手里(shǒulǐ)那份2018年签下的《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》已经泛黄,公章模糊。新来的物业人员上下打量着他:“您说这(zhè)是您的车位?光凭这张纸,我们可没法确认……”
这(zhè)不是王先生一个人的尴尬。在长沙,乃至全国许多城市,当业主为爱车(àichē)买下“一席之地”后,要证明“这个车位属于我”,竟成(jìngchéng)了一个现实难题。
2018年,王先生以18万元的(de)价格买下了(le)这个车位,当时拿到手的,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。六年(liùnián)过去,开发商注销了,物业也换了新面孔(xīnmiànkǒng)。当他兴冲冲地去办理新车牌录入(lùrù)时,却被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拦下:“王先生,抱歉,我们系统里查不到您的车位信息,我们需要核实权属。”
“那一刻,我(wǒ)觉得自己像个‘黑户’。”王先生苦笑着回忆,“好在翻箱倒柜,终于找到了(le)这张‘护身符’,物业才勉强(miǎnqiǎng)录入。但下次(xiàcì)呢?合同要是丢了、烂了呢?”那份泛黄的合同,成了他车位唯一的“身份证”。
和王先生一样遇到“无证”尴尬的(de)还有刘先生。他去年底刚拿到(nádào)河西滨江某楼盘的房门钥匙,装修正忙。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,同样只有一纸合同(hétóng)。“停车嘛,方便安全(ānquán)就行,没想那么多。”但他心里也打鼓:“这合同真能管(guǎn)一辈子?以后卖房时,怎么证明车位也一起卖了?”
更无奈的是(shì)袁先生。他买的二手房,车位是原房主(fángzhǔ)“搭售”的。过户时,房子有红本本,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。“全靠原房主带我去物业(wùyè)‘刷脸(liǎn)’才做了(le)备案。自己家的车位虽然就在(zài)楼下,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。老业主没来之前,物业人员那种质疑的眼神看着,我都担心哪天车位突然会不属于自己了!”袁先生的经历,道出了众多车位“无证”业主的心酸。
业主们的担忧,并非空穴来风(kōngxuéláifēng)。
几年前,长沙河西的奥克斯(àokèsī)缔壹城开发商和(hé)业主就(jiù)因地下车位权属之争(zhīzhēng)对簿公堂。法院二审认定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未纳入公摊,判决权属归开发商,但同时要求其“适当限制物权行使,保障业主动态使用”,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。
诸如此类问题,也折射出众多业主面临的共同(gòngtóng)困境:买的车位(chēwèi)就像“黑户”,没有权威证明;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,后面打官司也难举证……这些无不(wúbù)是车位“有合同无登记”交易模式的漏洞和隐患。
为什么不给车位(chēwèi)也发个像房产证一样的(de)“红本本”呢?橘洲君深入调查,发现背后有复杂的现实原因。
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门槛高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,能拥有独立(dúlì)产权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车位(chēwèi),必须是需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在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明确标注、构造独立(如独立出入口、明确四至范围)的车位。现实中,大量地下车位达(dá)不到此(cǐ)标准。
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成本高企。
“非产权车位(chēwèi)”如果要(yào)办产权证的话,需要补缴(bǔjiǎo)土地出让金(chūràngjīn)及增值税,这笔(zhèbǐ)费用不菲。从成本和(hé)盈利角度考虑,开发商普遍选择规避产权登记。如按2021年4月印发的《桂林市(guìlínshì)城市车位(库)不动产登记办法(试行)》相关内容,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基准(jīzhǔn)地价为基准,地下一层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%(结建车位)或20%(单建车位),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无需补缴。例如,若某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,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/平方米,则需补缴600元(20×1000×3%)。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,累计成本将显著(xiǎnzhù)压缩利润空间。
——产权权属不(bù)清晰。
大多数开发商在(zài)出售车位时,实际(shíjì)出售的并不是产权,而是“使用权(shǐyòngquán)”。特别是部分车库属于人防工程,开发商仅拥有车位使用权,也无法办理产权证。
“本来车位(chēwèi)就是个‘位置’而已,我们和业主签(qiān)的只是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。”河东浏阳河畔一热售楼盘销售经理宋女士表示。
而对于(duìyú)车位的权属问题,大多数业主在购买时(shí)并没有提出异议。长沙一位不愿具名的房地产资深(zīshēn)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,现在的开发商很少冒法律风险侵占公共区域或“一位多卖”,加之业主们的法律意识很强,一手(yīshǒu)车位通常不存在太多纠纷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六条,车位(chēwèi)需首先满足业主需求(xūqiú)。若开发商(kāifāshāng)以长租名义拒绝出售车位,或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租赁,都可能涉嫌(shèxián)违法。或者开发商将(jiāng)车位租赁与房屋买卖绑定,以“不租车位不给交房” 相要挟,则可能构成《反垄断法》禁止的搭售行为。
王先生们的焦虑,如何化解?开发商的高成本压力,又如何平衡?近年来,长沙(chángshā)等(děng)地开始探索新路。
2024年底,长沙公证处推出“长沙市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(píngtái)”。业主通过人脸识别(rénliǎnshíbié)、电子签名(diànziqiānmíng)完成交易流程公证,获得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《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》。这相当于为合同加了一道(yīdào)“公信力保险”,便于后续查询和二手交易核验。
为(wèi)每个车位赋予(fùyǔ)不可篡改的数字(shùzì)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上线。它通过“一位一码一证”,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“数字身份证”(包含(bāohán)唯一的“车位码”和基于北斗定位的“北斗码”),绑定空间、交易和数据。
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法律效力(fǎlǜxiàolì)如何?
湖南泓锐(ruì)律师事务所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时表示:“公证备案和数字登记,依据《电子签名(diànziqiānmíng)法》,其法律效力毋庸置疑,是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。”但他也指出,这与“不动产登记”有本质区别,目前尚未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,与现有法规(fǎguī)的衔接还(hái)需完善。
新探索也面临考验。58岁(suì)的陈先生(chénxiānshēng)直言:“我习惯拿在手里的东西,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、信息泄露了怎么办?”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/备案费用,对部分业主和(hé)中小开发商也是考量。
民生无小事。如何(rúhé)让“数字确权(quèquán)”从可行走向普及,真正替代“合同焦虑”?
——政府引导与政策衔接(xiánjiē)。
政府层面可加强顶层设计,明确数字登记/公证备案的法律(fǎlǜ)地位和(hé)操作规程,探索与未来可能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。
——平台整合与公信力建设(jiànshè)。
推动公证备案平台与(yǔ)数字登记平台的(de)数据互联互通,避免信息孤岛。确保平台运营(yùnyíng)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和长期性,赢得公众信任。可推动社区、物业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点,方便不熟悉手机(shǒujī)的业主获取纸质版凭证。
——法规完善(wánshàn)与标准统一。
在《民法典》框架下,进一步细化车位使用权流转、登记、保护(bǎohù)的(de)细则,为数字确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。推动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(xìnxī)标准和查询系统。
——市场参与方(cānyùfāng)协同。
鼓励开发商(kāifāshāng)在销售环节主动引导业主进行(jìnxíng)登记/备案,将其作为提升服务、保障交易透明度的举措。物业公司应积极接入并利用好(hǎo)这些平台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
车位的(de)价值,不仅在于停放一辆车,更在于为奔波的生活提供一个确定的归属(guīshǔ)。当泛黄的合同承载不起这份“确定”,当数字的光芒(guāngmáng)初现却仍显朦胧,我们呼唤的,是技术创新、法律完善与治理(zhìlǐ)智慧的同频共振。这方小小的地下空间,终将因清晰的“数字身份”和法治保障,成为城市精细化(jīngxìhuà)治理的温暖注脚。
编辑/尹玮(yǐnwěi) 校读/肖应林
初审/彭培成 终审/沐刃(mùrèn)
6月1日(rì),长沙河西某小区,王先生站在自家车位前(qián),手里(shǒulǐ)那份2018年签下的《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》已经泛黄,公章模糊。新来的物业人员上下打量着他:“您说这(zhè)是您的车位?光凭这张纸,我们可没法确认……”
这(zhè)不是王先生一个人的尴尬。在长沙,乃至全国许多城市,当业主为爱车(àichē)买下“一席之地”后,要证明“这个车位属于我”,竟成(jìngchéng)了一个现实难题。
2018年,王先生以18万元的(de)价格买下了(le)这个车位,当时拿到手的,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张发票。六年(liùnián)过去,开发商注销了,物业也换了新面孔(xīnmiànkǒng)。当他兴冲冲地去办理新车牌录入(lùrù)时,却被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拦下:“王先生,抱歉,我们系统里查不到您的车位信息,我们需要核实权属。”
“那一刻,我(wǒ)觉得自己像个‘黑户’。”王先生苦笑着回忆,“好在翻箱倒柜,终于找到了(le)这张‘护身符’,物业才勉强(miǎnqiǎng)录入。但下次(xiàcì)呢?合同要是丢了、烂了呢?”那份泛黄的合同,成了他车位唯一的“身份证”。
和王先生一样遇到“无证”尴尬的(de)还有刘先生。他去年底刚拿到(nádào)河西滨江某楼盘的房门钥匙,装修正忙。他花近20万元买的车位,同样只有一纸合同(hétóng)。“停车嘛,方便安全(ānquán)就行,没想那么多。”但他心里也打鼓:“这合同真能管(guǎn)一辈子?以后卖房时,怎么证明车位也一起卖了?”
更无奈的是(shì)袁先生。他买的二手房,车位是原房主(fángzhǔ)“搭售”的。过户时,房子有红本本,车位却什么凭证也没有。“全靠原房主带我去物业(wùyè)‘刷脸(liǎn)’才做了(le)备案。自己家的车位虽然就在(zài)楼下,但我却无法证明车位就是我的。老业主没来之前,物业人员那种质疑的眼神看着,我都担心哪天车位突然会不属于自己了!”袁先生的经历,道出了众多车位“无证”业主的心酸。
业主们的担忧,并非空穴来风(kōngxuéláifēng)。
几年前,长沙河西的奥克斯(àokèsī)缔壹城开发商和(hé)业主就(jiù)因地下车位权属之争(zhīzhēng)对簿公堂。法院二审认定车位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且未纳入公摊,判决权属归开发商,但同时要求其“适当限制物权行使,保障业主动态使用”,相对平衡了双方权益。
诸如此类问题,也折射出众多业主面临的共同(gòngtóng)困境:买的车位(chēwèi)就像“黑户”,没有权威证明;一旦物业公司不认可,后面打官司也难举证……这些无不(wúbù)是车位“有合同无登记”交易模式的漏洞和隐患。
为什么不给车位(chēwèi)也发个像房产证一样的(de)“红本本”呢?橘洲君深入调查,发现背后有复杂的现实原因。
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门槛高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,能拥有独立(dúlì)产权、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车位(chēwèi),必须是需经规划部门批准并在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明确标注、构造独立(如独立出入口、明确四至范围)的车位。现实中,大量地下车位达(dá)不到此(cǐ)标准。
——“办证(bànzhèng)”成本高企。
“非产权车位(chēwèi)”如果要(yào)办产权证的话,需要补缴(bǔjiǎo)土地出让金(chūràngjīn)及增值税,这笔(zhèbǐ)费用不菲。从成本和(hé)盈利角度考虑,开发商普遍选择规避产权登记。如按2021年4月印发的《桂林市(guìlínshì)城市车位(库)不动产登记办法(试行)》相关内容,非产权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以基准(jīzhǔn)地价为基准,地下一层车位需补缴实际占地面积的3%(结建车位)或20%(单建车位),而地下二层及以上则无需补缴。例如,若某地下一层车位占地面积为20平方米,当地基准地价为1000元/平方米,则需补缴600元(20×1000×3%)。对于大规模车位项目,累计成本将显著(xiǎnzhù)压缩利润空间。
——产权权属不(bù)清晰。
大多数开发商在(zài)出售车位时,实际(shíjì)出售的并不是产权,而是“使用权(shǐyòngquán)”。特别是部分车库属于人防工程,开发商仅拥有车位使用权,也无法办理产权证。
“本来车位(chēwèi)就是个‘位置’而已,我们和业主签(qiān)的只是一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。”河东浏阳河畔一热售楼盘销售经理宋女士表示。
而对于(duìyú)车位的权属问题,大多数业主在购买时(shí)并没有提出异议。长沙一位不愿具名的房地产资深(zīshēn)从业人士告诉橘洲君,现在的开发商很少冒法律风险侵占公共区域或“一位多卖”,加之业主们的法律意识很强,一手(yīshǒu)车位通常不存在太多纠纷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六条,车位(chēwèi)需首先满足业主需求(xūqiú)。若开发商(kāifāshāng)以长租名义拒绝出售车位,或强制要求业主必须购买车位才能租赁,都可能涉嫌(shèxián)违法。或者开发商将(jiāng)车位租赁与房屋买卖绑定,以“不租车位不给交房” 相要挟,则可能构成《反垄断法》禁止的搭售行为。
王先生们的焦虑,如何化解?开发商的高成本压力,又如何平衡?近年来,长沙(chángshā)等(děng)地开始探索新路。
2024年底,长沙公证处推出“长沙市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平台(píngtái)”。业主通过人脸识别(rénliǎnshíbié)、电子签名(diànziqiānmíng)完成交易流程公证,获得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《车位使用权备案证明》。这相当于为合同加了一道(yīdào)“公信力保险”,便于后续查询和二手交易核验。
为(wèi)每个车位赋予(fùyǔ)不可篡改的数字(shùzì)身份证的车位数字登记管理平台也已上线。它通过“一位一码一证”,为每个车位生成不可篡改的“数字身份证”(包含(bāohán)唯一的“车位码”和基于北斗定位的“北斗码”),绑定空间、交易和数据。
车位使用权公证备案法律效力(fǎlǜxiàolì)如何?
湖南泓锐(ruì)律师事务所刘天沛律师在接受橘洲君采访时表示:“公证备案和数字登记,依据《电子签名(diànziqiānmíng)法》,其法律效力毋庸置疑,是使用权的重要辅助证明。”但他也指出,这与“不动产登记”有本质区别,目前尚未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,与现有法规(fǎguī)的衔接还(hái)需完善。
新探索也面临考验。58岁(suì)的陈先生(chénxiānshēng)直言:“我习惯拿在手里的东西,数字的东西万一系统坏了、信息泄露了怎么办?”每车位约300元的登记/备案费用,对部分业主和(hé)中小开发商也是考量。
民生无小事。如何(rúhé)让“数字确权(quèquán)”从可行走向普及,真正替代“合同焦虑”?
——政府引导与政策衔接(xiánjiē)。
政府层面可加强顶层设计,明确数字登记/公证备案的法律(fǎlǜ)地位和(hé)操作规程,探索与未来可能的车位产权登记体系的接口。
——平台整合与公信力建设(jiànshè)。
推动公证备案平台与(yǔ)数字登记平台的(de)数据互联互通,避免信息孤岛。确保平台运营(yùnyíng)的稳定性、安全性和长期性,赢得公众信任。可推动社区、物业服务中心设立自助查询打印点,方便不熟悉手机(shǒujī)的业主获取纸质版凭证。
——法规完善(wánshàn)与标准统一。
在《民法典》框架下,进一步细化车位使用权流转、登记、保护(bǎohù)的(de)细则,为数字确权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。推动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(xìnxī)标准和查询系统。
——市场参与方(cānyùfāng)协同。
鼓励开发商(kāifāshāng)在销售环节主动引导业主进行(jìnxíng)登记/备案,将其作为提升服务、保障交易透明度的举措。物业公司应积极接入并利用好(hǎo)这些平台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
车位的(de)价值,不仅在于停放一辆车,更在于为奔波的生活提供一个确定的归属(guīshǔ)。当泛黄的合同承载不起这份“确定”,当数字的光芒(guāngmáng)初现却仍显朦胧,我们呼唤的,是技术创新、法律完善与治理(zhìlǐ)智慧的同频共振。这方小小的地下空间,终将因清晰的“数字身份”和法治保障,成为城市精细化(jīngxìhuà)治理的温暖注脚。
编辑/尹玮(yǐnwěi) 校读/肖应林
初审/彭培成 终审/沐刃(mùrèn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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